百日攻坚行动开展以来,温州公安交警重点加强市区主次干道、校园、农贸市场、公园广场、交通枢纽等公共场所周边道路交通管理力度,从严整治机动车违法停放、不礼让斑马线、非机动车闯红灯、行人乱穿马路等各类交通违法行为。
在此次交通违法整治行动中违法停放是严查重点之一!机动车不按规定停放影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的违法行为,根据《浙江省实施<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>办法》规定,对违法行为人处以150元罚款。对于不按照停车泊位箭头指示方向停放的行为,根据《温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》相关规定,对违法行为人处以50元罚款。
在市区严管示范路上,车辆违反“禁止停车”禁令标志、标线的行为,公安交管部门将根据《浙江省实施<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>办法》第75条第1款第1项“不按交通标志、标线指示通行的”、《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》附件2第3条第8款“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、禁止标线指示的”之规定,对违法行为人依法处以100元、记3分。
市区范围内的严管示范路清单:
鹿城区24条停车严管示范路
龙湾区1条停车严管示范路
瓯海区4条停车严管示范路
洞头区23条停车严管示范路
除按照上述规定对违法停放车辆进行处罚外,温州公安交警对六种严重影响车辆和行人通行的违停行为,按“六必拖”规定予以拖离。
哪六种情况,会被一律拖离?
● 占用交叉路口;
● 占用斑马线;
● 公交停靠站内;
● 在机动车道内;
● 在设置机非隔离护栏路段的非机动车道内停放;
● 无序停车严重影响道路通行。(来源:温州交警)